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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春季禁渔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 2016-02-16 20:31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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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天然水域生态平衡,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市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201621日开始至2016430日止,在市中区境域内所有天然水域实施禁渔期。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制定春季禁渔实施方案,建立春季禁渔管理制度,与沿江、河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30份;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让群众积极参与,确保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巡查力度。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在岷江、青衣江等河流开展巡江检查,采取明查暗访、蹲点、水陆结合等办法,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地区、重要渔业水域、交界水域开展突击检查,打击各类违法捕渔行为。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标语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春季禁渔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渔村、乡镇、码头、水产品市场等地将宣传工作做深、做细,使之成为家喻户晓,让社会民众自觉参与。
       
截止目前,暂扣非法捕捞船只一艘、渔网一幅、电子烧渔器3套;发放通告50多份、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份。(李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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