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夹江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在木城镇种子市场检查时,发现黄某在其种子经营门市部经营的杂交水稻种子“旌优127 ”、“中优177”、“F优498”为未按规定备案种子,其涉嫌违法经营“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农作物种子。经报批立案后,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依法对黄某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案件当事人黄某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停止经营“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农作物种子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按法定时限上缴了罚款,现已结案。
此案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夹江县查处的第一个违法经营种子案,该案的查处对净化种子市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县安全用种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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