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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县2016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 2016-05-12 20:30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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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护马边县野生鱼类资源,实现鱼类繁殖和增殖。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乐市农函〔20164号)精神,马边县农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于201621430日全面开展春季禁渔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使全县禁渔期制度得到了较好地落实,禁渔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建立工作机构。县农业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7人,成立了专门机构,同时将工作目标落实到全县畜牧兽医站人员,全面形成了辖区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大力宣传有关禁渔期的政策法规。县广播电视台流动播放乐山市农业局、公安局《关于长江流域乐山境内春季禁渔的通告》;张贴禁渔通告,发放渔业法相关规定资料。
     三是发动群众参与。现场要求饭店、渔民群众、渔贩等涉渔人员认真学习通告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禁渔期内不捕捞、不运输、不销售、不烹饪、不食用天然水域的渔获物。
     四是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对全县天然水域做到一周两巡,平时不定时抽点巡查,对违反通告的行为进行劝诫。
     在春季禁渔期间,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执法力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极大地打压了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在保护我县宝贵的野生渔业资源,同时也保护了我县的生态环境。禁渔期,我县共组织巡查执法人员、车辆92人次、车辆28车次。张贴禁渔通告350余张;发放渔业法相关规定资料1100余张,签订了承诺书800多份。对水产交易市场和大型涉鱼酒店场所开展突击巡查6次。禁渔期间共发现违法违规事件5次,劝诫处理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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