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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产权改革 共享集体红利
发布时间: 2018-12-20 10:25     来源:市农业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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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沙溪乡兴宏村总面积8.5平方公里,辖7个村民小组、142户445人。2017年被确定为乐山市第一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兴宏村坚持党建引领,大胆探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使全村群众在改革中受益。今年,兴宏村成立了村集体经济股份制合作社,集体资产累计达300余万元,并荣获省级"生态村""乐山优美乡村"称号。

探索乡村旅游发展路子,山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兴宏村"两委"班子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向上争取,沙溪乡首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落户在兴宏村。至此,兴宏村开启了大跨步发展步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党支部带领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挨家挨户宣传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各项政策,取得村民认同仅用3天时间就完成了全部土地流转,并通过轮流值守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现场监督。

该村通过林种结构调整,选定种植1000余亩红枫、黄栌、银杏等景观树,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负离子充沛。再加上该村海拔在1000米左右,夏季平均气温较城区低5-6摄氏度,非常适宜走乡村旅游生态康养的路子。通过积极争取,获得财政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新修建了停车场、旅游栈道,将闲置的土地平整成了露营基地,将周边闲置房屋进行了民宿改造,鼓励当地村民开办农家乐。经过短短1年多时间,村里建设了新村、红叶、亲水避暑、野营平台等旅游新景观,让兴宏村成了"春有花,夏有凉,秋天红叶满山岗"的世外桃源,年接待游客上万人次,村民年人均增收近1000元。

成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村民变"股民"。2017年,乐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兴宏村以此为契机,深化集体产权改革,成为为乐山市首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为盘活资产,村里成立了兴宏村集体经济股份制合作社,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全面清产核资。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清产核资组,共清理集体资产核资172万元;二是明确股东身份。结合村情实际,制定了资格认定办法,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共确认合作社成员股东444人,选举31名股东代表,制定了议事规则、理事会及监事会工作制度;三是合理量化股权。明确村集体资产为全体股东所有,并将合作社股权100%量化到成员,发放股权证,实现了村民到股民的转变。

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盘活资源资产。通过健全合作社制度保障,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分红,进一步拓宽集体增收渠道。该村将原村委会改造的民宿以20年100万元的市场价格对外承租;将鱼塘按照1万元/年的标准对外承租,并以鱼塘经营收益的10%纳入集体经济收入;将栽种相对密集的红枫移植1万株出售,实现村集体增收50万元,3年内实现每年人均分红1000元;同时,彩叶林、鱼塘、民宿及停车场管理,优先聘请本村村民务工,增加村民收入,对精准扶贫户及没有劳动力的老弱病残户,鼓励以自身土地和房屋入股合作社进行分红,解决基本生产生活,确保了村集体经济良性发展。近两年村合作社资产迅速增长,在原来基础上翻了2番,村集体经济起步展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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