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农业生产扶持政策。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疫情防控同时,认真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等各项政策,做好生猪复产、金融支农、稳定粮食生产等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益农信息社、门户网站等各类信息平台、新闻媒体作用,及时准确提供产地信息,沟通产销信息,协调供需关系。
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供工作,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农产品快速有序流通,拓宽市外市场、增加市内占有率。
四是疫情期间,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过各类平台对接劳务供需信息,做好农民工作市内务工和省、市外地区农民工返程相关手续的办理。(李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