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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加强牲畜耳标管理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 2020-11-13 14:35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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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杜绝不按规定给牲畜加施耳标、调运无耳标牲畜或随意发放耳标等行为,强化措施,抓好牲畜耳标管理。

一是严格牲畜耳标管理。严格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畜禽标识签收、发放、加施、监督管理的规定,加强畜禽标识的网上申请、签收、发放和加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申领、发放、加施档案,对畜禽标识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人发放、专人回收,建立统一格式的入库和发放台帐、回收记录,并由管理员、领用人员签字确认,严禁买卖、转让。

二是加强畜禽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环节管理,要求官方兽医到场到户临栏检疫,查看免疫档案,查验耳标,查阅有关养殖档案,规范填写牲畜耳标编码,对没有加施耳标的,严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规范屠宰环节监管,在动物进入屠宰场前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耳标,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耳标编号不一致或没有加施耳标、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进入屠宰场屠宰;官方兽医在实施屠宰检疫时,回收耳标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统一登记保存,定期销毁;加强流通环节查处力度,严格查验耳标,对没有加施耳标的或证物不符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畜禽标识管理工作纳入全县9个镇街年终目标考核,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牲畜不加施耳标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收购、运输、屠宰未加施耳标的牲畜,对在畜禽标识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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