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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抓实抓细 毫不松懈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
发布时间: 2022-05-05 11:3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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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及时开展春季非洲猪瘟防控“三大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必要防控物资和工作经费,结合非洲猪瘟防控政策新变化、新要求,细化实化方案内容,做到分工明确、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全面开展养殖、屠宰、市场等关键环节清洗消毒和大培训、大宣传,确保不折不扣按期完成行动要求,切实消除非洲猪瘟疫情风险隐患。

二是持续做好网格化监管排查工作。坚持三级网格员包片包村包场排查制度,及时补充调整“3+1”网格管理员,持续开展全面排查监测。加强对养殖场户、跨省调入生猪和屠宰场生猪等开展日常监测,对异常死亡生猪及时组织进行诊断,积极配合区疫控中心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猪瘟、蓝耳、圆环等疫病病原学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找准死亡原因,及时进行研判预警,科学指导动物防疫工作。全面对省外调入的屠宰肥猪、种猪、仔猪及其产品进行每批次跟踪监测。加大各环节采样监测力度,对发现的疑似问题,要早确诊、早报告、早处置。

三是持续做好生猪调运监管。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运输车辆备案和收购贩运管理,充分发挥检查站作用,严防疫情输入。加强官方兽医的警示教育工作,做好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坚决杜绝买卖证章、隔山开证、开人情证、开虚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养殖场户特别是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管,把好检疫出证关口,严防问题生猪违规移动。认真落实西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动物运输指定通道和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要求。

四是持续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持续强化生猪入场查验,做到来源可溯,证章齐全。严格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入场查验、非洲猪瘟自检、清洗消毒等工作的,坚决不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非洲猪瘟自检阳性不报告或被监测出阳性的,要坚决依规停产整顿、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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