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乐山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乐山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乐农发﹝2021﹞235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川农发﹝2021﹞124号)规定和相关要求,我们制定了《乐山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乐山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