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农村人居环境和能源发展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农村能源绿色发展的大趋势,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生态宜居”的全市农村能源高质量绿色发展模式。
为加快我市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强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充分发挥农村能源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绿色循环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近日,市农村人居环境和能源发展中心对全市2022—2023年农村沼气工程种养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和农村可再生能源低碳村项目进行了市级验收。验收工作组对3个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情况、资金情况开展了详细审核,确定三个项目都符合市级验收条件。
五通桥区和峨边县的两个沼气项目总投资192.24万元,建成后合计日处理鲜粪6.32吨,沼液消纳管网覆盖450亩,集中供气28户;井研县省级财政低碳村项目总投资88万元,预计年发电量28.47万度,预计8年内可回收投资成本,纯收益期可达22年。后续年度减排113.88吨二氧化碳,碳排放交易60元/吨,合计碳排放收益为6832.8元/年。这些项目建成,为当地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发挥了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下一步,市农能中心将继续围绕农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大力探索推广“全域大循环、主体小循环、农户微循环”的循环发展“乐山模式”,狠抓项目申报、项目整合、项目推广,有力促进全市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高质量推进,奋力推动乐山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