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采购无人机、消毒药及诊断试剂耗材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1-04-26 09:43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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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采购无人机、消毒药及诊断试剂耗材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工作,按照乐农函〔2021〕10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采购无人机、消毒药及诊断试剂耗材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项目内容:采购动物防疫监管无人机、消毒药、免疫抗体检测试剂和病原学检测试剂及实验耗材。

项目预算:经费预算30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资金。

三、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资质,在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

3.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出具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五、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

4.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5.《采购代理机构选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相关材料。

六、公告时间

2021年4月26日-27日。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通过邮件方式报名,各代理机构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6点前将报名信息加盖公章发邮箱:949545613@qq.com。(时间以接受邮件为准)。

八、材料递交和评审时间

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应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10点前到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42号307室)递交相关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材料或报到的将不予参评。评审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10点。

九、确定代理机构

确定中选代理机构的结果在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告。

(联系人:赵国芝,电话:0833-2430656)

附件:1.代理机构报名信息登记表

     2.《采购代理机构选择评分标准》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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