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采购无人机、消毒药及诊断试剂耗材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工作,按照乐农函〔2021〕10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采购无人机、消毒药及诊断试剂耗材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项目内容:采购动物防疫监管无人机、消毒药、免疫抗体检测试剂和病原学检测试剂及实验耗材。
项目预算:经费预算30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资金。
三、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资质,在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
3.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出具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五、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
4.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5.《采购代理机构选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相关材料。
六、公告时间
2021年4月26日-27日。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通过邮件方式报名,各代理机构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6点前将报名信息加盖公章发邮箱:949545613@qq.com。(时间以接受邮件为准)。
八、材料递交和评审时间
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应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10点前到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42号307室)递交相关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材料或报到的将不予参评。评审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10点。
九、确定代理机构
确定中选代理机构的结果在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告。
(联系人:赵国芝,电话:0833-2430656)
附件:1.代理机构报名信息登记表
2.《采购代理机构选择评分标准》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