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川藏黑猪种猪代养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04 12:2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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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为我局对口帮扶县,该县引进了400头左右川藏黑猪种猪,但受自然等条件制约,拟在乐山市范围内遴选1-2个养殖场代养种猪,邀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参与。

一、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具备饲养种猪的场所和设备;

4.具备饲养种猪的技术人员和养殖经验;

5.具备相关的证照(如,营业执照、动防条件合格证,土地、环保等手续)。

二、代养场的责任

1.保障代养生猪健康生长繁殖。

2.从代养之日起2年内,按接收代养种猪数量的1.5倍一次性返还杜洛克与川藏黑猪繁殖后代猪,并负责将猪运送至美姑县乃祖库村或四吉村。

3.为所有代养种猪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

三、代养场的权益

1.完成返还生猪任务后,种猪归代养场所有;

2.赠送杜洛克公猪10头以上;

四、报名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

1.时间:2021年12月4日-9日

2.地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站(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科协楼404室)

3.联系人:刘星

4.联系电话:08332430607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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