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评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29 18:25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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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实施方案评审,计划完成时限为20个工作日。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评审

二、项目概况

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面积6.8万亩,涉及7个县(市、区),

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合规性相关佐证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及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行业(水利水电专业)乙级(含)以上及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四、须提交资格性证明资料

1、①服务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

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服务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盖服务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服务商公章)

4、依法缴纳社保、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复印件盖服务商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6、服务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7、服务商不得具有禁止投标情形承诺函;(原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8、服务商2023年未在乐山市各县(市、区)开展高标准

农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9、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及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行业(水利水电专业)乙级(含)以上及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加盖服务商公章)

五、相关要求

1、该项目最高限价为1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本次服务商为一次性报价。

2、项目拟投入人员需具备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测绘类或土地规划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1个。

3、具有农业相关类似业绩2个。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②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5、报名方式及时间:通过邮件方式报名,各参与询价公司于2023年6月1日17:30前将报名信息加盖公章发lssntjsk@126.com邮箱(时间以接受邮件为准)。

6、地点: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科协办公楼304室(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

7、要求:请各服务商将提交资料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6月2日上午10:30前交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不接受邮递)。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2637196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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