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乐山市2023年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采购第三方开展全市2023年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比选的方式采购。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
四、服务要求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N〔2024〕—2093号),对2023年立项8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覆盖逐个开展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数量和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建设和管理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同步对五通桥区、夹江县2023年建后管护试点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关表册和编制相关验收意见(报告)、评价意见(报告)等。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等。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参与此次比选的供应商不得从事过乐山市2023年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检测和县级验收工作。
注: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供应商在参加比选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在乐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科协办公楼308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比选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30(北京时间)。
十、比选地点: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科协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市中区柏杨东路218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1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2637196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