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 市级评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3 09:4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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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市级评审,现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市级评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市级评审的项目为市中区和夹江县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面积1.55万亩,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合规性及相关佐证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四、须提交资格性证明资料

1.①服务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服务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盖服务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服务商公章)

4.依法缴纳社保、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复印件盖服务商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6.服务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7.服务商不得具有禁止投标情形承诺函;(原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8.服务商未在乐山市市中区、夹江县开展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9.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加盖服务商公章)

五、相关要求

1.该项目最高限价为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本次服务商为一次性报价,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按照最低报价原则决定中标单位。

2.项目拟投入人员需具备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农业工程类或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2个(需提供人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

3.具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或验收等相关类似业绩2个。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②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5.报名方式及时间:通过邮件方式报名,各参与询价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17:00前将报名信息加盖公章发lssntjsk@126.com邮箱(时间以接收邮件为准)。

6.地点: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科协办公楼308室(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咨询电话:0833—2637196。

7.要求:请各服务商将提交资料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5月28日14:30前交指定地点;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不接受邮递)。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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