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23 14:44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2022年,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加大法治建设力度,推进依法治农、法治兴农,积极助力乐山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6-2020乐山市普法先进单位,获评2021年度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先进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促进农村普法。

一是开展党组会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了党组会年度会前学法清单,于9月组织了学习。二是推动学习宣传进农村。3月制发了通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28场次2300余人;5月,我局联合市、县司法局、市交通局到峨边县黑竹沟镇底底古村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宣讲;10月在全市乡村振兴培训班上,由市委党校法学教授对参训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授课;12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内容,已培训两期共277人,牵头组织市、区农业、司法、民政、国资、乡村振兴等部门在市中区白马镇光明村开展了“宪法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并对《民法典》进行了宣讲。三是做好示范推广。结合全面推广全省“1+8”示范试点成果,制发了《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具体问题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已在581个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81户,通过示范带动,有效推进了农户学法用法。

(二)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一是健全机制。在2021年调整《中共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的基础上2022年制发了《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制度》等9个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和规范了“一把手”工作责任。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对其他相关决策事项开展审查,今年对48件相关材料及时进行了审核,对《乐山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7份文件及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通过律师审查并出具相关合同、材料《法律意见书》33份,法律顾问为我局解答日常法律咨询30余次,做到了合法决策。

(三)配合做好地方立法等工作。

积极配合做好《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执行,全年制定了2个规范性文件《乐山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乐山市烈性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制定中认真开展了合法性审核、专职律师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和社会代表意见、部门意见、社会意见、党组决策、媒体公示、政策解读、归档备案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管理。

(四)加强农业行业综合执法。

一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市级撤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局内设立执法监督一科、二科。沙湾区、沐川县、峨眉山市将农业执法并入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余8个区县整合农业行业执法职能,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二是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为加强非法捕捞打击力度,积极申报中、省项目资金推动智慧执法,加快配备沿江视频监控、无人机、执法船艇等执法装备,构建“人防+技防”的现代化监管执法体系,目前市中区总投资1375万元的项目趸船、执法快艇、执法无人机已完成招标,视频监控与雷达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犍为县投资1470万元的项目监控、无人机、渔政船、执法快艇已完成招标,趸船近期招标。三是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制定了《乐山市联合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衔接,市本级相关部门开展行刑衔接会商8次,进一步加强了联合执法力度。四是开展执法能力提升活动。组织全市开展了执法能力现场培训,开展了案卷评查,评选出优秀案卷4卷,组织机关59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52人)参与2022年“执法知识大学习”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平均成绩80.3分,持证通过率达100%。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及时办理行政许可。严格执行“一网办”“一门办”“一次办”“一次性告知”,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审查和现场核查,完善规范审批环节内部处理程序,确保企业办事顺畅。规范电子资料和书面材料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依法办理许可事项11件,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承诺,好评率100%。二是提升“一网通办”能力。进一步压缩依申请行使事项办理时间、精简办事材料,目录清单事项认领率、电子证照生产率等均达到了100%。三是规范政务管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成12个事项85户检查;在部门网站设置专栏,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许可信息11条,许可证注销信息3条。四是开展政务信息公开。2022年,通过本局门户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66条,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8条,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410余次,在乐山新闻网《民意上传》、局网站《局长信箱》、麻辣社区和问政四川栏目回复公众邮件24次,同时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开信息403条。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执法能力与规范化水平需提升,在新的形势要求下,执法业务、人员队伍需进一步融合,执法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法规工作机构人员减少,较多的县级部门甚至合并或撤销了法规机构,导致专门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不足,如市级部门法规(审批)机构目前在编人员只有一人。

三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由于农业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涉及的对象点多面广,农业系统人员少,工作中还存在对基层的法制宣传培训不足,综合执法力度不够的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及时调整了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组织研究了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年度学法计划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法治事项6次。并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点组织对宪法和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坚持组织开展会前学法,党组会全年学法23部。

(二)严格依法决策。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政策经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等环节,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意见(试行)》,按照制定的《中共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了依法决策;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规范性文件、相关合同合法性审核(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现场指导全市执法案卷评查1次,督促指导执法项目建设2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二)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丰富重大政策解读形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积极配合做好涉农领域立法。按照市委审议同意的《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2022-2026)》,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局做好《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其他相关立法工作。

(四)深化综合执法与规范化建设。深化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五)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和农民群众法治素养。

(六)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一网通办”三年行动,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打通数据壁垒强化系统整合运用,推行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广泛应用,不断创新提供更多便捷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