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8-29 10:56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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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敬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和发扬光大农耕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为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重点方向、推进机制3个部分13条内容。

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中,如何深入挖掘、保护、传承和发展农耕文化?《意见》给出来答案,并确定了今后一段时间全市传统农耕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点方向和推进机制。

《意见》明确,推动乐山农耕文化繁荣兴盛,要以传承和谐天成的农耕思想、保护山水田园的乡村生态、建设守望相助的乡风民风、发扬耕读传家的优良传统、发挥以文化人的治理功效、保护农耕记忆的物质精髓、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建立农民主体的弘扬路径为重点方向。

如何推进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发展?《意见》明确了因地制宜、形成合力、五级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要求各地深入挖掘、提炼、总结本地农耕文化显著特征、农耕文化资源要素,根据本地资源要素和社会发育状况,错位开展农耕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求各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切实担当起保护发展传统农耕文化的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农村文化工作本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物局联合抓好农耕文化保护发展的面上指导,市级有关部门要挖掘提炼本地农耕文化特征和资源要素,指导县(市、区)加强保护发展,各县(市、区)要深入挖掘、提炼、总结本地农耕文化显著特征,整理本地农耕文化资源要素,承担起本地农耕文化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基础工作,村(农村社区)要注重发挥农耕文化保护发展前沿阵地和最小单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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