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11-23 10:52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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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守牢建好“天府良田”扎实做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实施农田建设工程,打造天府高产良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引擎”。

我局委托第三方编制单位在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乐山市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乐山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于2022年6月启动招标工作,7月召开座谈会,汇总收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资料数据,8-9月进行规划草稿编制,10月完成规划文本编制。

《规划》初稿形成后,我局3次召开了部门会议,现场反馈意见,并于2022年11月征求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意见,12月举行专家评审会并通过专家评审。

2023年5月,根据最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清查成果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对成果进行完善,增加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相关现状和规划的描述,并于7月提交至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审查。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发展形势、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建设管理与管护利用、效益分析、保障措施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发展形势。概述了我市区位优势、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等现状,“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现阶段的发展形势,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挑战及有利条件,结合已建高标准农田情况和任务目标,对剩余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潜力进行了测算。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确定了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中央精神为指导思想;提出了要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明确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即2021-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1.06万亩,其中2021-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8.96万亩;2025-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2.1万亩。2021-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74.81万亩,其中2021-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8.06万亩;2025-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6.75万亩。

第三部分,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从“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支撑、管护利用、体制机制”九大方面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内容,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四部分,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首先,根据《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的相关要求,结合区域气候类型、地形地貌、水土条件及耕作制度等因素,科学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大分区,即西北部平原农业区(市中区、夹江县)、东北部浅丘农业区(五通桥区、犍为县、井研县)和南部山地农业区(沙湾区、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峨眉山市),确定相应建设重点;其次明确我市2021-2030年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任务及年度任务分解,布设相应的建设内容;最后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为原则,着力打造高标准农田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分析各县(市、区)十年任务中永久基本农田的占比情况,同时将永久基本农田中未建的53.04万亩分解至2024-2032年,力争到2032年将符合立项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第五部分,建设管理与管护利用。主要从管理体系、耕地质量监测、社会监督力度等手段强化质量管理;由规范验收程序、项目归档、工程移交确保竣工验收;统一上图标准、做好信息报备、加强动态监测、强化信息共享做好上图入库;应用管护机制、管护经费落实、管护内容明确、管护考核强化建后管护;通过用途管控、农田保护、良田粮用严格保护利用。

第六部分,效益分析。从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具体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预期收益。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从组织建设、规划引领、资金保障、技术支撑和激励考核五个方面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保障工作。

另外《规划》还附了7个规划相关的图件和2021-203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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